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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市场亟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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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2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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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市场亟待整治

□ 王学进
 

虚构房源、虚标房价、文字游戏、暗箱操作……房产中介乱象丛生,市场“套路”层出不穷,很多急于买房的宁波市民都不幸中招。(2月26日《宁波日报》)

笔者家住宁波东部新城某小区,近日遛狗时发现,又有一家房产中介门店开张了,算上此前的几家,一个小区竟然有四五家中介公司了。新开业的店主是一位大妈,一个人,一张桌子,一台电脑,这就是一家公司了?结合所见所闻,佐证报道反映的问题属实。确实,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中介公司的设立并无特殊要求,从业人员没有准入限制,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学历无限制、年龄无限制、从业经历无限制等,门槛可以说相当低”。

既然中介市场乱象丛生,职能部门早该出手整治了,哪能容忍其蔓延下去呢?很遗憾,个别职能部门对市场乱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打击整治上消极作为乃至不作为,助长了房产中介市场的乱象。

那么,导致监管不力的原因是什么呢?缘于“九龙治水”。目前,对中介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工商、房管、劳动、物价、税务等多个部门,但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执法依据不同,导致管理内容和标准不统一,为相互推诿扯皮提供了空间和便利。谁都可以管的职能架构,往往导致谁都可以不管的局面。

在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房地产中介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如何整治规范中介市场?窃以为,有必要建立房产中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加强行业自律。由协会制定准入条件,抬高准入门槛,优化人员构成,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再就是整合监管力量,厘清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切实改变“九龙治水”的现状。单打一的执法难以奏效,建议由工商牵头,组建由房管、劳动、物价、税务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加强监管。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实的违规中介行为,及时曝光,并且予以行政处罚,增强消费者的市场辨别能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中介市场依法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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