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中小学生 用智能手机是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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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中小学生 用智能手机是矫枉过正

□ 张立美
 

随着智能手机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普及,不少学生对手机越来越依恋,不仅对视力不好,还消耗精力,扰乱课堂秩序。智能手机的校园管理已成为中小学校普遍性难题。如何破解?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赵志忠建议,尽快立法禁止16岁以下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2月12日《法制日报》)

为了将中小学生从智能手机中“解救”出来,建议以立法手段全面禁止16岁以下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这在笔者看来,是矫枉过正的做法,属于馊主意,也不具有可操作性。道理很简单,只要父母不反对、不管束,中小学生在家里使用父母的智能手机,那么监管部门就根本没有办法管理和制止,只能任由中小学生在家中使用智能手机。从这个角度说,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不具有可操作性。

再者,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谁都不能脱离移动互联生活,也离不开智能手机。因为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需要通过智能手机叫外卖、网购等,不只是玩手机游戏。而且,越来越多的手机APP进入校园,中小学生完成家庭作业、接受在线教育等,均需要通过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手机APP操作。尤其是随着教育部门对校园培训机构进行治理之后,不少中小学生转向接受在线课程培训。

事实上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关键还是要引导中小学生正确认识移动互联网和使用智能手机,让中小学生科学使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真正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益处,而不是直接禁止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一方面,严禁学生在校园里、课堂上使用手机。另一方面,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监督孩子使用手机,严格限制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和用途,防范孩子长时间使用手机和使用手机玩不适宜玩的内容。同时,网络游戏平台要对未成年玩家设置“防火墙”,限制未成年玩家玩网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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