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宴请同事? 企业先补补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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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宴请同事? 企业先补补法律常识

□ 钱夙伟
冲突 王恒/漫画
 

1月9日,有网友反映,山西运城新绛县一酒店最近下发了文件规定,酒店员工乔迁新居、孩子满月、老人过寿、购买新车等不准宴请同事,违者罚款2000元并退返所收全部礼金。有员工认为,家里有喜事不能邀请在同一单位的朋友,这样的规定太不近人情。(1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尽管酒店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但企业有“违者罚款”的权力吗?按照《行政处罚法》,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只有被人大授权的机关才有权力罚款。然而,现在企业依据自己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动辄罚款,已十分普遍,某种程度上是对法律的越位。

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显然,员工宴请同事并不符合这种情况。

实际上,即便是这种情况下的扣钱,每月扣除的部分也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现在“违者罚款2000元”,即使对于正常的扣钱,也明显离谱。

何况同事互相宴请,也是员工的个人自由和权利,如果因此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确实需要节制,那么,企业可以引导和相劝,却不能粗暴干涉。企业和员工是平等的主体,酒店管理不可随意侵入员工的私生活,这是对员工起码的尊重。实际上,也只有在一种尊重、平等的氛围里,企业的教育和引导,才会有更好的效果。

企业不懂法,现在并非个别现象。因此,一方面,应该持续地加强企业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对于与法律不符的企业规定,应全面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保证企业的所有规章制度,都在法律的范围之内,都有法律的依据。唯有这样,才能推进企业的法治,员工才有自己的地位,其权益也才能得到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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