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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避免共享汽车“带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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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避免共享汽车“带病上路”

□ 戴先任
 

成都市民刘先生觉得自己很冤。7日晚上,他照常开了一辆“Gofun出行”共享汽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下后才发现,前车牌的最后一位数字不见了,交警按照相关法律条款,作出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理。刘先生认为,自己使用前按照“Gofun出行”的要求拍摄车身照片,但当时天黑,车头又朝墙,这个责任不应该完全由自己承担,“Gofun出行”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月9日《成都商报》)

按照涉事共享汽车公司的规定,取车需要先按照软件规定对准备使用的共享汽车进行“整体车况”的拍照,但用户使用这家共享汽车公司的汽车,却可以不按照软件规定拍照照样能取车。比如记者暗访,连拍三张都没拍到汽车的照片,同样也能成功取车、用车。涉事公司称用户有检查车况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点并不错,但公司也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用户,共享汽车企业要对车辆车况进行日常的维修与检查。

汽车的车况如果存在问题,就可能是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问题。这在于汽车的车速快、重量大,出现交通事故,就可能像是一颗引爆的“炸弹”,对车内司乘人员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都可能带来严重威胁。对此,共享汽车公司更应该担好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护,要让上路的车辆避免“带病上路”,而都能保证是“安全车”。

对于共享汽车企业来说,要能完善管理机制,科学规划、合理投入,切忌盲目跟风,而管理与责任意识更要跟上运营,不能“只管生不管养”;对于用户也需要加强安全“检测”,如有共享汽车企业通过人脸视频系统、红外线酒精测试系统等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测”,避免用户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这值得其他共享汽车公司借鉴与推广。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也要加强监管力度,要能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而用户也要对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负责。通过各方齐心协力,强化各方责任,才能趋利避害,把共享汽车推向正轨,从而能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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