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我省将组建省市县三级 “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
暴雪今明来袭 合肥或飘鹅毛大雪
长丰草莓再摘“国字号招牌”
合肥交警率先试点 拓展车驾管工本费 公安交管罚没款网上支付功能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我省将组建省市县三级 “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
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彭继友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深化涉企“放管服”改革,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省市县三级“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昨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一揽子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意见》指出,要深化涉企“放管服”改革,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在安徽法网和12348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增设民营企业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窗口,及时处理民营企业投诉举报,设置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快速通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提速快办”。

继续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省市县三级“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每年集中开展1次“走访民营企业”活动,至少为100家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体检”,帮助民营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有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完善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为1家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团队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支持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设立民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选聘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进驻民营企业,或在企业建立调解组织、调解联系点,指导省内各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及时解决涉及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做好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困难员工、下岗职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免除经济状况审查。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