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包修”与“保修”概念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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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包修”与“保修”概念大不同
合肥消保委发布家电消费预警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今年以来,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电话共受理申(投)诉80余起。从处理的纠纷案件来看,消费者应注意“包修”与“保修”两个概念不一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有提供“三包”(即维修、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包修”一般意义上就是指三包有效期内的商家免费维修义务,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提供免费维修,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则是商家根据产品性质和价值,自行制订长短不同的商品维修期,在超过三包期的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商家一般是可以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的。所以“终身保修”不是“终身包修”,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

同时,注意免费服务项中可能有不免费的情况。经营者在销售家电产品时,一般都会提供“免费配送”、“免费安装”等免费服务项目。但这并不代表什么都免费,比如对于要电视挂墙的消费者,可能存在电视挂架费、打孔费等;对于住高层的消费者,安装空调可能存在高空作业费等;对于安装燃气热水器的消费者,可能产生水路、电路、燃气管路的改造费用等,所以消费者购买家电时要详细询问关于安装的细节,知晓哪些部分是免费的,哪些部分是收费的,做到心中有数。

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街边派发的家电维修宣传单页,不要轻信上门推销的服务人员,不要相信打着“某某专业维修、专修”等知名电器商行旗号的不法商家进行电器维修的服务,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提议消费者在寻找维修服务商家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尽量寻找声誉好、有固定经营地址的商(店)家,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核实上门服务人员的身份,收集好服务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交给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保委作为书面证据,以备日后维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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