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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购毒针” 要有网络思维
微声音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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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购毒针” 要有网络思维

□ 史洪举
无力 王恒/漫画
 

近日,“男子网购毒针扎死女友”引发关注,并将“毒针”带进公众视野。引发公众对网络上可直接购买剧毒针剂的不安与担忧。记者调查发现,网上的毒针、毒粉种类多样,价格在几元到几百元不等。有卖家直言,毒针成分为氰化钾,大多买来毒狗,线上交易,快递运输,一般不会被查。(11月6日封面新闻)

含有氰化钾的毒针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向不具有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此类物品,禁止不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此类物品,禁止向个人销售处农药外的剧毒危险物品,违反者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由上可知,通过互联网贩卖、购买、使用毒针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非常明显。被狗贩子购置后用于毒狗尚属轻的,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报复泄愤,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将会带来难以逆转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像对待枪支、毒品那样对待“网购毒针”,绝不能等闲视之,放任其称为可以被随意买卖、滥用的“定时炸弹”。

值得注意的是,报道中所指的线上交易,快递运输,一般不会被查的“潜规则”,恰恰暴露出相关管理制度的形同虚设。如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电商平台、社交平台、银行、电信运营商均应严格执行实名制,快递行业也应执行实名制和当面验货规则。那么,如果有任何一个环节能够没有疏漏的话,就能有效杜绝“毒针”通过网络渠道传播。或者说,如果能够严格落实实名制的话,执法机关很容易通过任何一个环节追溯倒查,揪出始作俑者。进而形成倒逼和威慑,让毒针的制造者和意图购买者心存顾忌。

此外,打击网购毒针,势必应具有互联网思维,利用技术手段密织监管网络。如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屏蔽涉及相关剧毒物品的敏感词语并及时删除或切断传播链条,同时搜集反馈可疑的转账、聊天记录。并严格落实实名制,惩戒管理不善、制度落实不严的网络商家和快递企业。进而对“网购毒针”形成围剿之势,让社会少些不安因素,让公众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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