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遗嘱公证大军迎来银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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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遗嘱公证大军迎来银发族
99.93%的老人立遗嘱时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 朱丽云 记者 马冰璐
 

如今,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思想观念转变,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谈“死”色变,甚至不少老人和年轻人早早地在生前便办理遗嘱公证,立下“幸福留言”,以“未雨绸缪”,避免日后纠纷。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对于这一社会现象,律师认为,遗嘱公证折射出国人法律观念的增强,反映了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

99.93%的老人立遗嘱时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今年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对所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82177份遗嘱中,有39234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占总遗嘱数量47.74%。白皮书显示,有99.93%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两大原因导致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意愿上升:一是因为子女离婚率上升,另一个是因为财产过户继承难的问题。有30.94%的老年人立遗嘱的原因是担心未来子女办理过户手续困难,为了说明一些无法提供证明的事实,例如是否有私生子女,是否是与再婚配偶的共同财产等,避免未来子女办理继承手续可能遇到的难题。

在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遗嘱中,处理房产的比例占到99.69%,房产仍然是老年人家庭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次是银行存款占17.66%,公司股权占2.12%。这说明,目前人们订立遗嘱仍然以处理不动产的继承为主要目的。

33.54%的老年人认为需要通过立遗嘱来避免纠纷,原因包括:部分子女已经获赠财产、与子女关系恶化、子女贫富差距较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子女长期未来往、再婚家庭、离婚时子女由对方抚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赠与孙子女但未赠与其他子女等。

70岁以上老人是办理遗嘱公证主要群体

据了解,2017年,我省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1972件,其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680件。记者还从合肥多家公证处获悉,近年来,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呈逐年增加趋势,几乎都是为了避免配偶、子孙后代等日后为了房产、钱财等伤了和气,才选择这一方式来“未雨绸缪”。

其中,70岁以上老人是办理遗嘱公证主要群体。据了解,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子女需要回避,因为遗嘱是保密的。申请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如果是年老体弱者,还需要医院出具神志清楚的证明。公证员会对遗嘱人立遗嘱的全过程进行如实记载,并全程录像。等遗嘱人百年之后,这份遗嘱就生效了。

年轻人办遗嘱公证悄然流行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不再谈“死”色变,近几年来,咨询、办理遗嘱公证、立下“幸福留言”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多,年轻人办遗嘱公证已悄然流行。年轻人办遗嘱公证,一是自身经济条件好,为防范突发事故;二是为防范婚后财产纷争,这种情况在再婚家庭中较为普遍;三是身患重病防患于未然。

在某外企工作的于小姐(化姓)今年27岁,她最近刚办理了遗嘱公证。她说,由于工作原因,自己经常出国,她感觉自己的工作环境变化比较大,又很不稳定,容易出意外,所以萌生了办理遗嘱公证的念头。

她希望防患于未然,通过办理遗嘱公证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家人,“办个遗嘱公证,心里踏实些。”

小黄(化姓)从事IT工作,因为工作压力大,他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也产生了担忧。“经常看到‘年轻人过劳死’的新闻,我既感到害怕,又担心自己。”于是他决定,先办好遗嘱公证以防万一。“我觉得,办遗嘱公证并非老年人的专利。”

30多岁的朱先生(化姓)与前妻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后来,他结识了现在的女友,两人决定结婚。为了避免日后财产分配出现纠纷,再婚前,他专门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朱先生说,虽然孩子还很年幼,但他想借此方式保障孩子的权益,“虽然我还年轻,但毕竟世事无常,还是应该未雨绸缪。”

八旬翁办遗嘱公证“保障”再婚老伴利益

吴大爷(化姓)今年80多岁,10多年前,在老伴去世后,与情投意合的王阿姨(化姓)再婚。由于对他再婚一事,子女们颇为不满,所以一直以来,子女们和王阿姨的关系不算太好。

为此,吴大爷一直烦心不已,并多次从中协调,但效果并不明显。眼瞅着自己年龄越来越大,他决定为王阿姨提供一个“保障”。于是他在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将名下房产一半留给子女们,一半留给王阿姨,为她日后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据了解,不少再婚的老人会选择遗嘱公证的方式保障再婚老伴或子女的权益,以防双方日后因房产、钱财的分配产生矛盾,闹得不可开交。

为免日后纠纷,老夫妻欲“未雨绸缪”

70多岁的胡大爷(化姓)和老伴家住合肥市沁心湖社区,老两口操劳一生,目前名下共有两套房产。两人一共生育了3个子女,子女们一直互敬互爱,都非常孝顺,这让老两口颇为欣慰。

虽然现在子女们关系融洽,但他们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会因为房产的分配“反目成仇”。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出现,胡大爷和老伴萌生了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念头,希望通过这一方式对两套房产做妥善的分配。

据悉,在子女众多的家庭里,为了避免子女们为财产争吵,不少老人会在生前便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做好分配。

遗嘱公证折射出公民法律观念增强

千百年来,中国人谈“死”色变,非常忌讳谈论身后事的安排,老人认为这不吉利,年轻人则觉得是对老人的不敬,如今,越来越多的老人,甚至年轻人选择生前立好遗嘱,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其实在国外,办理遗嘱公证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公民成年后一般都立遗嘱,出远门前,也经常变更遗嘱,一辈子下来可能要写好多份遗嘱。

安徽巨铭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蕾认为,遗嘱公证还折射出国人法律观念的增强,反映了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人们不再谈“死”色变,更相信科学和法律。此外,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以及各种疾病的非偶然发生,让不少人亲身感觉到“死亡原来离自己是那么近”,便有了提前为自己身后事做安排的需要。

那么二三十岁就忙着办遗嘱公证,会不会太早了呢?对此,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周金妹认为,二三十岁时,人们身体、思维处于最旺盛的时期,但仍面对死亡的风险,早早办理遗嘱公证说明年轻人法律意识增强。一些年轻人有意识去考虑身后事,能尽量避免因意外而引发的家庭纠纷。“此外,年轻人早立遗嘱,说明他们的不安全感增加,意识到风险的逼近,也可能意味着亲情、爱情的去神圣化,一些80后、90后正是因为不放心亲人处理身后财产,才提早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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