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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小超市不应是假货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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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0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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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小超市不应是假货的避风港

□刘 勋
 

王师傅在镇上经营日用品超市已经4年了,镇上购物的人流并不大,一年算下来净收入3万~5万元。直至今年9月,这份生意的平静被一纸诉状打破——有公司起诉他销售假冒的啄木鸟牌美工刀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索赔2万元。王师傅打听发现,附近还有6家商店也因销售日用品涉嫌侵权惹上了官司。(10月22日《成都商报》)

近些年随着对互联网购物平台的打假力度日益加强,互联网上售假的空间越来越小,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与消费者已经形成默契的城乡小超市则成了假货销售的主阵地。

事实上,真货在品质上有保障,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生产者负法律责任,假货则难以维权。商品的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并不是真假,城乡小超市销售的日用品其技术含量普遍不高,正牌商品的生产者也会千方百计地降低价格、提升质量争取市场,否则很容易被同类商品替代,消费者大可不必担心放弃假货会带来经济压力。

对于这些长期与世无争、稳定经营的城乡小超市来说,突然降临的官司不啻为搅乱了一池平静的春水,让超市的经营者倍感压力、充满了畏惧感。无论起诉的是被侵权的生产企业抑或是打假团队,无论起诉的目的是牟利还是维权,城乡小超市都没有继续销售假货的理由,都必须要切实尊重法律法规,顺应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大趋势,彻底摈弃依赖售假的经营方式,真正以诉讼为契机增强对商品的甄别能力,主动拒绝冒牌的低价商品。

城乡小超市涉及群众的基本生活,更是商业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细胞,尤其是乡村小超市处于监管力量覆盖的末梢,却位于基层群众的身边,其销售商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基层群众的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基层群众的生活质量。打破售假买假的这种默契与配合并非易事,打假团队盯上城乡小超市应该辩证地看待,相关部门既要积极予以指导帮扶,更要以此为契机改变他们的经营理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改变消费者知假买假的习惯,以此不让城乡小超市成为假货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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