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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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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供电公司 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

张凯棋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记者从长丰供电公司获悉,9月12日,长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该公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近年来,长丰供电公司秉承“安全、优质、经济、绿色、高效”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提高服务效率。在服务水平和供电质量不断提升的同时,该公司还严格执行国家的电费电价政策,主动公开各项业务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定期开展国家电网“十项承诺”、“十个不准”、电费电价政策规范化执行情况、业扩收费等专项稽查,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让用户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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