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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费候车 但莫忘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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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费候车 但莫忘公共服务

□苑广阔
 

暑运时期,各大火车站的客流量增加,近日有网友反映,北京站在候车人员较多的情况下还设置了一处“收费休息厅”,旅客需要消费才能有座位。(8月22日新华网)

一边是候车室内人满为患,不但所有的座位都满员了,还有不少乘客不得不坐在地上候车;另外一边的“收费休息室”则空空荡荡,没有几个人。这样的对比,难免让人心生质疑,认为火车站有“一切向钱看”之嫌。

面对质疑,北京站工作人员表示,收费休息厅是由一家公司经营,属于北京站内的一家商铺,而非北京站的收费行为。对于这样的回应,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待。其一,在车站内设立“收费休息厅”确实不违法,也确实满足了部分旅客的候车需求,算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其二,车站工作人员以商家自主经营,非车站收费行为来搪塞,有些说不过去,毕竟车站方负有对车站范围内的管理经营权,没有车站的同意和配合,商家不可能自己在这里设置一个“收费休息厅”。而且可以想见的是,车站也不会把场地免费提供给设立“收费休息厅”的商家使用,其中必然涉及到租金等等问题。

那么这就很容易给公众留下质疑的理由。火车站属于公共服务场所,其首要目的应在于方便旅客候车、乘车,为旅客出行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并且保证更多人享有平等合法的权益。尽管这并不完全排斥经营和营利行为,因为很多情况下的经营也是为旅客提供服务,满足旅客消费需求的方式之一,但和提供公共服务比起来,营利应当放在次要位置,或者说不能因为追求营利就妨碍公共服务职能的实现。尤其是在那些客流量比较大,免费候车厅不能满足所有旅客候车需求的情况下,更不应该轻易允许“收费区域”挤占免费区域的空间,进而降低车站的公共服务职能。

由此可见,在经营营利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方面,两者是有优先级的,后者要优先于前者。为此,笔者以为,车站要么增加免费候车室内座位的数量,满足旅客舒适候车的需求,要么减少“收费休息室”的面积,把其让给免费候车室,或者是两者同时进行。否则的话,现在面临的质疑,就会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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