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3日,记者从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一楼盘营销经理戴某利用其职务之便,伪造篡改单据,侵占客户“老带新”现金奖励达16万元被法院判刑。
从2015年开始,中景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为了提高所开发的寿县景润中央城房屋销售,采用“老带新”购房可享受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政策。在申报“老带新”奖励的过程中,置业顾问会将新老客户资料证件审核后交由戴某,戴某报的时候填的“老带新”奖励确认单,写的都是2000或者3000元的真实金额,因为案场经理要审核,如果特价房填写5000或者6000元的话,审核肯定不会通过,戴某拿着奖励确认单把所有环节的字签好后,再把金额涂改成5000或6000元,交给财务室,报销下来的钱打到戴某账户,戴某再通知置业顾问叫客户领钱的时候,只给客户2000元,剩下的钱就落进戴某口袋,甚至有的客户一分钱也没有领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司资金十六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职务侵占罪。戴某能够主动投案,退出违法所得,取得了谅解,且孩子尚在哺乳期,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