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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哄抬物价情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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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哄抬物价情法不容

 

□徐建辉

事乱炖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当前汛期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必须品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各地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大检查频次,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生产供应,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7月31日《人民日报》)

虽说商人都是逐利的,可谓“无利不起早”,但赚钱也要看时机、分场合,也要守住良心和法规的底线,更不是什么钱都能赚,什么歪门邪道都能用。时值汛期,部分地区雨大灾重,不说挺身而出、捐钱捐物、投身抗洪排涝了,居然还想借机渔利,特别是要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不义之财,这就非常卑劣了。

然而,与其责骂邪恶,不如伸张正义。须知这些黑心商贩既然能做得出来,就不怕被人谴责和唾骂,因此对他们及其这种无良作为决不能只是质问痛斥几句了事,也不能只等他们良心发现、回心转意和自我纠正,必须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运用正当的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各种手段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和重罚严打,让他们得不偿失,付出惨重的代价,同时尽快稳定市场和物价,恢复正常物资供应,确保灾区总体平稳,支撑防汛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出的《通知》应当说就是在这个汛期砸向黑心商贩和他们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不法行为的监管实锤。《通知》着眼汛期民众生活和抗灾工作急需的物资供应,从生活必需品、生活服务业、交通出行和能源保障、商品零售等五个方面对加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检查抽查、加大供应、严打囤积居奇、操纵市场,散播谣言、制造恐慌再借机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整治措施。这是给予那些妄图借雨生钱、借灾敛财的无良商家以当头棒喝。

总之想发汛期财,人民不答应,法律不答应,监管部门也不可能坐视。劝那些蠢蠢欲动的不法商家勿动邪念,更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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