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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饮酒驾车身亡 同桌酒友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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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饮酒驾车身亡 同桌酒友被判赔偿

聂新春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包工头”丁某请工人们聚餐,自己酒后驾车撞上隔离绿化带导致死亡。丁某的亲属将同桌就餐人凌某等人告上法庭。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获悉,合肥市肥西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凌某一次性赔偿丁某的亲属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8609.42元。

法院审理查明,丁某常年带领数十名工人在工地干活。去年10月26日晚上,丁某邀请被告凌某、任某等5人在肥西县某小餐馆聚餐。席间,大家饮用了白酒。之后,丁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撞到了隔离绿化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导致头部等多部位严重受伤。丁某经治疗无效死亡。经鉴定,丁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2mg/100ml,处于醉酒状态。在庭审中,凌某等人表示,因为丁某醉酒,大家特地将其送到住处,还聊了会儿天,才离开,完成了护送义务。至于丁某后来驾车出去,是其个人行为,他们不知情,不应负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同桌人任某等4人与丁某的亲属达成和解协议,支付了补偿款,6月26日,丁某亲属向法院提出撤回对任某等4人的诉讼,但凌某未与丁某的亲属达成和解。最终,法院经审理酌情认定同桌5人承担10%的赔偿责任,每人承担2%,据此判决凌某赔偿8609.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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