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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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舌尖上的安全”
安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美“收官”
□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2018年6月12日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安徽省执业药师协会、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高村扶贫工作队协办,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承办的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走进涡阳县马店集镇大高小学,不仅给小朋友们带去了安全用药知识及健康指导,同时也给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及民间组织对下一代的关怀和关爱。 □ 石跃新 记者 王
 

6月,为期半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省拉开序幕。

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餐饮店……一场排查、整治舌尖上的隐患之战在安徽打响。按照部署,此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瞄准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消费等三个环节。

重拳出击

面向全省十地市排查食品“三环节”

今年以来,省食药监局紧盯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围绕省委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凝心聚力抓落实。

为保证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6月25日,安徽省食药监局杨燚副局长率督察组,对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食品企业进行了督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高温梅雨汛期等特殊时段的食品安全,要充分落实各方责任,重拳出击,到边到角,整治隐患。

据介绍,此次,省食药监局共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省10个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督导。按照部署,此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瞄准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消费等三个环节。

各地联动

对重点食品及以外食品深度排查

对重点食品,各地突出婴幼儿辅助食品未取得许可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超标、致病菌检出或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酒类产品特别是配制酒中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非法添加药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进行排查。

针对重点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突出企业生产资质、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产品包装标签,小作坊生产环境条件和原料采购验证、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等方面进行排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逐个攻破

学校食堂、景点饭馆等成重点排查对象

与此同时,排查食品销售经营者有无资质、禁止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等情况;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查验登记制度落实,快检室完成快速检验任务及将检测数据上传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情况。

对于校园内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食堂和为学校提供供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检查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加工设施设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是否完善等情况。

成效显著

检查食品销售经营者12万余家

据统计,全省食品生产环节共排查食品生产企业5667家,发现隐患单位544家;排查食品生产小作坊1326家,发现隐患单位444家。食品销售环节共排查食品销售经营者121002家,发现隐患单位5261家;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278家,发现隐患单位756家。其中,排查婴幼儿辅助食品销售者8359家,发现隐患单位335家,排查学校周边食品销售者11700家,发现隐患单位75家。排查食品销售摊贩1326家,发现隐患单位216家。

食品消费环节共排查学校食堂8139家,发现隐患单位654家;排查为学校提供供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7家,发现隐患单位4家;排查校园内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学校食堂)8429 家,发现隐患单位1082家;排查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2932家,发现隐患单位535家。排查小餐饮和餐饮服务摊贩共21420家,发现隐患单位2342家。

总体良好

个别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

从排查的情况看,全省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我省食药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限期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一些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一些没能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统计显示, 通过完善风险分级监管系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截至5月底,全省持证食品生产、销售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检查覆盖率分别为34.15%、43%、42%。突出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飞行检查企业36家次。6月13日,省局又专门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加强监管与稽查执法衔接。

深入开展

解决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

长期以来,省局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监管实际,部署了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两节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年夜饭食品和网售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抽检8大类食品240批次,合格率为99.2%。

开展了食品药品网剑行动,邀请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专家和公安厅食药环侦察队骨干全程参与,共监测、筛查网站(网址)3100多个,梳理案件线索170条,立案查处6起,责令停产停业11家,取缔无证经营3家,抽样可疑食品药品66组,发现非法添加减肥产品1组,与省通信管理局协调关闭非法网站2家;开展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检查企业21774家,立案643件,移送公安22件,累计罚款金额450万余元;对茶叶和代用茶农残超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含小作坊)796家,责令整改133家,抽检255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均已立案查处;

还开展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立案41件,移送司法机关10件,罚没金额18.3万元,无害化处理肉品3.47吨,瘦肉精监督抽检8902批次;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74家次,经营企业5041家次、使用单位4638家次,责令整改1221家次,立案查处26起。此外,还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衔接监管专项检查、中高考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等食品安全检查、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让群众对食品安全放心、安心。

多措并举

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省局做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强调讲政治、顾大局,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稳妥落实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监管队伍思想不乱,监管工作连续稳定,监管任务切实完成。推动主要监管指标落实。结合风险分级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全省持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稽查办案全年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结案数不得低于1.4件/万人,较大以上案件结案数不低于总结案数的1%的标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

加快食品药品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出台全省食品批发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医疗器械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药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药品经营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监管工作保障。根据年度培训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培训工作,提升监管人员能力。加大对基层所经费及设备的投入,开展基层所标准化评估验收。组织食品药品重点工作落实大督查,7月份将对各市县开展实地督查,确保监管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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