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术后需穿塑身衣3个月 夏天“甩肉”手术不易做
整日笑眯眯保持好心情 93岁精神棒
□ 食药安全在身边
女性养肝护肝 妇科疾病可预防
寻医问诊
夏季烫伤增多,科学应对防意外
□ 下周预告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 食药安全在身边

□记者 王玮伟
 

问:滴眼液开启后使用期限是否有要求?

答:滴眼液在制备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微生物污染,为了药物的安全和延长使用有效期,传统的滴眼液都加入了微量防腐剂来抑菌。但防腐剂抑菌能力不够强,抑菌谱不够广,对开启后可能进入的大量细菌无足够的抑制作用。

因此,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产生不良后果,2005版药典首次规定了“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另外,某些特殊滴眼液的使用期限有着特殊要求,比如利福平滴眼剂配制后的使用期限为2周,吡诺克辛滴眼液开启后的使用期限为20天。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