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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全国率先推出租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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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全国率先推出租房补贴政策
个人出租房子,每年或奖12元/平方米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召开的媒体恳谈会上获悉,合肥市在全国率先推出租房补贴政策,凡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每年可按照出租面积享受12元/平方米/年的财政奖励。也就是说,如果你达到补贴的门槛,出租房屋满一年,房屋100平方米,一年即可拿到财政补贴1200元。

奖补:个人出租房屋补贴最高

合肥市房产局租赁处处长聂中翔介绍,合肥市房产局会同合肥市财政局制定《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意味着合肥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租房补贴政策。三类对象可享受政策:合肥市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相比之下,满足条件的个人出租房屋享受的奖补最高,体现了合肥市政府对于租赁市场的支持力度。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也就是说,你出租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一年,即可享受1200元补贴。

以上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

处罚:骗取奖补个人,将被查处

聂中翔介绍,合肥对于租赁住房的专项财政奖励,初步安排在次年一季度开始申报,奖励上年度的房屋出租行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合肥市房产局组织开展专项奖补资金审核工作,并对申请人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合肥市房产局报合肥市政府审批。合肥市财政局在收到合肥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奖补资金下达至合肥市房产局,由合肥市房产局拨付申请人。下一步,合肥还会开通网上直接申报。

但需要提醒的是,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合肥市将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相关记录纳入合肥市信用平台。目前,合肥市的租赁补贴政策暂时实行的有效期为1年。合肥各县(市)可另行制定政策或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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