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非常道
微声音
植树节,您履行法定义务了吗?
3上一篇 2018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植树节,您履行法定义务了吗?

▋王立彬
 

一年之计莫如种谷,十年之计莫如种树。3月12日是第40个植树节。植树造林是生态修复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这项绿色民生工程,你我都是法定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如今我国已成为新世纪以来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国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全民义务植树体现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设美丽中国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中国植树节与改革开放同步,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的逐步觉醒、成熟。

路是人开,树是人栽。全民义务植树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让大家都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形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和合力。 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植树节,每个人都要问一问自己是否尽了法定义务,这些年种了多少树,种下的树苗是否经得起风吹雨打?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每个人都是乘凉者,也应当是一个种树人。我国2017年印发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创新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诸如植树造林、参与抚育管护、自然保护或认种认养树木等途径,都属于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履行义务的方式更多,责任也更明确,如果没有做到,可以说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一年之计在于春。植树季节到了,拿起水桶、铁锨、树苗,让我们行动起来。 ▋据新华社电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