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省环保厅召开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了过去五年及2017年全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的目标。
回顾:五年投入142亿资金进行污染治理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省环保厅厅长徐恒秋介绍说,2013年以来,全省共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各类环保资金142.8亿元,实施了一大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8467台,完成360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1.38万辆;秸秆焚烧火点总数由2013年的全国第1位下降到2017年的第14位,秸秆禁烧逐渐成为全民共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为8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1.1%,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确定的目标任务。
全省水体水质逐年好转,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逐年增加,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逐年下降。16个省辖市和33个县(市)建成备用水源。
目标: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超80%
同时,徐恒秋也坦承,当前我省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未来三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确立。
到2020年,全省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全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74.5%,劣Ⅴ类断面比例不超过0.9%;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6%、16%、9.9%、14.3%,重点工程减排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5.2万吨、9万吨、7.7万吨、1.07万吨;完成2750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在会上,徐恒秋明确提出,2018年我省环保工作主要目标是:全省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0.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9%;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70.8%,劣Ⅴ类断面比例不超过1.9%;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3%、11%、7.52%、1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