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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差旅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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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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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差旅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

▋记者 任金如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获悉,除了“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内分次发放的工资、取得年终奖都需要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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