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男性陪产假”爱在心头口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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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男性陪产假”爱在心头口难开

▋胡建兵
 

最近几年,男性陪产假是一个讨论较多的话题。尽管一些地方在地方立法中都明确了男性陪产假这一假期,但一直面临“落地难”的问题。前不久,有消息称江苏省拟立法明确男性共同育儿假,在男性陪产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这一消息再次将男性依法请假照顾妻子、孩子这件事情推到舆论前台。(1月2日《法制日报》)

“男性陪产假”或者称“共同育儿假”有一定现实必要性。15天左右的假期虽然不算太长,但是在妻子刚刚生产完比较虚弱的那几天里,丈夫能时时陪在她身边,既可以体现对妇女的尊重,也可以让夫妻间增加交流,使夫妻关系更加融洽,家庭更加和睦,体现社会的进步。

但目前陪产假“落地”仍面临不少困难。对于许多企业管理者而言,员工的假期多,企业承担的成本就多。老板想要省钱,员工想要多放假,这就是矛盾根源。再说,无论是在国企还是私企,很多职位都是专岗专职,女员工休产假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男性再休陪产假,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去顶替。另外,“男性陪产假”还没有真正上升到法律层面,因而很多企业不当一回事,员工对“陪产假”只能爱在心头口难开。

“男性陪产假”政策本来就牵涉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计生委应该协调相关部门,出台“陪产假”的实施细则。通过全社会的支持共同降低生育成本。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将“男性陪产假”或者“共同育儿假”上升至法律层面。目前,很多企业管理者其实没有十分高的思想觉悟,他们不会主动给员工放陪产假。如果法律有明文规定,管理者就只能遵从。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员工也就明正言顺地去请假了。另外,要使陪产假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有惩罚性条款予以配套保障措施。试想,如果有严格的执行保障制度,有严格的实施细则,有严格的奖惩措施,企业还会有不批假的借口吗?只有让陪产假成为硬性规定,成为真福利,才能让“男性陪产假”真正成为一件利民的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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