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继我省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门槛后,再次决定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12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副厅长孙仁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据孙仁介绍,该意见为职称评审“松绑”。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必要条件。论文不再“一刀切”,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鼓励人才扎根基层。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对农业、林业、水利和医疗卫生系统在乡镇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建立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针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特殊身份、经历,制定相应评价标准,放宽资历、年限、继续教育学时等条件限制。同时,简化程序,成立专门的考核评议委员会,经两名同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可获得高级职称。
根据《意见》,向合肥、芜湖、蚌埠下放本市卫生系列副高级、向宿州下放本市农业系列副高级以下、向安庆下放本市艺术系列副高级以下、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放医疗卫生系列公共卫生类副高级职称评审权。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在省高等学校开展教师系列正高级以下、实验系列副高级以下职称自主评审,在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所属医院和安徽中医药大学所属医院开展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在省农业科学院开展自然科研系列农业科研专业正高级以下职称自主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