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祁琳) 因资金周转需要,合肥市民王先生将自己价值30余万元的新车抵押了,还款时,王先生的车连同业务员一起失踪了。记者获悉,近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公安分局举行退赃大会,受害人王先生顺利拿到了自己失去的财物。
去年7月,王先生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在网络上找一家借贷公司,同年8月15日,借贷公司业务员陶某帮他办理了手续,用王先生的车抵了5万元,王先生在半个月内将贷款还清了。9月份,王先生再次联系陶某,称仍然同上次一样,需要抵押车子贷款5万元,陶某约王先生在车库见了面。王先生回忆,陶某让他签了一份和上次一样的合同之后,他就将车给了陶某,也同样拿到了5万元的贷款。但半个月后,王先生前去还款,却得知陶某已不在此上班,他的车子也并未在公司抵押中有过备案,王先生当即报警。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陶某在拿到车的当天就在同行的群里询价,最后用11.5万的价格将此车出售,自己也离开了合肥。今年11月7日,陶某投案自首。陶某交代,其从成都到安徽做小贷生意,但没赚到什么钱,花销也大,离开前想赚一笔,恰巧王先生给他打了个电话,事实上,王先生第二次找他贷款时,他们在车库签订的合同并没有盖公司的章,给王先生的五万元钱也是陶某自己的钱。
11月15日上午,在蜀山公安分局退赃大会,还有几十名受害者像王先生一样拿到自己被盗或者被骗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