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养老保险”应成“强制性责任险”
名车“拆着玩” 未必是值得叫好的第一课
饲养“另类宠物”不能任性为之
非常道
微声音
下一篇4 2017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电梯养老保险”应成“强制性责任险”

▋何勇海
放心电梯 王恒/漫画
 

电梯也能交养老保险?是的,你没听错!5日上午,杭州拱墅区小河佳苑、大浒东苑、清水公寓的5台电梯,拥有了全国第一批“电梯养老”综合保险保单。“电梯养老”综合保险是在杭州拱墅区政府引导下,浙商财险全国首创的新险种。(9月6日《钱江晚报》)

电梯养老保险,是指对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电梯使用管理者将电梯日常维保费用、零部件的维修费用、电梯检验费用等打包组成一定资金,投到商业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对电梯日常维保质量进行监管、零部件维修费用进行支付和出现意外伤亡人事故进行赔付,并依据投保年限按比例出资对电梯进行改造更新。笔者以为,这种运用保险机制,创新电梯管理与维护的模式,值得推广。

长期以来,许多城市住宅小区的电梯存在日常维保不善的问题,导致故障常发,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大,亟须大修改造或更新,而小区物业维修基金因为存在支取程序复杂、余额短缺等状况,最后往往陷入困境,问题也长期悬而未决。

电梯养老保险的推出,不仅电梯的日常保养维修费用可以做到专款专用,而且,等电梯出了问题或者“年老”之时也有了依靠,保险公司会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反之,保险公司为降低成本,会严格监督电梯厂家、维修单位与管理单位将电梯的日常维保做到位,这也给乘梯人增加了一份安全保障。

此外,电梯养老保险还能使乘梯者在受到伤害后,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住宅小区出现电梯事故,往往很难分清责任主体,扯皮事件较多,有了电梯养老保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来买单,这其实也是电梯管理使用者在买单,也是一种责任归位。

由此可见,“电梯养老”综合保险应当复制。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早就有“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条款。事实上,仅有“鼓励”还不够,在不少发达国家,购买电梯保险早已通过立法成为强制性责任。笔者认为,我们也应该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来帮助政府、公众管理好我们的每一部电梯,保障老百姓的出行安全。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