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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公募基金管理新规 严控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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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公募基金管理新规 严控流动性风险

 

周五,中国证监会召开了例行发布会,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定》以证监会公告形式发布,作为《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共10章41条。

高莉介绍,主要内容涵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以及基金产品设计、投资限制、申购赎回管理、估值与信息披露等业务环节的规范,并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控做出了专门规定。

高莉表示,为确保法规平稳实施,避免对市场造成短期影响,《管理规定》对涉及基金管理人需进行投资调整的事项均给予6个月过渡期。

高莉表示,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该规定的要求,强化与落实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抓紧建立、完善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内控制度与机制,构建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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