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 一审被判无期
8月28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蒋尊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查明:蒋尊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贿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5.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 ▋据读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