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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时发现“意外商机” 男子伙同朋友冒充警察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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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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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时发现“意外商机” 男子伙同朋友冒充警察诈骗

 

星哥导读:购买二手车时发现卖车人在事故理赔中试图多报损失后,男子竟伙同朋友冒充警察,以查办骗保案件为由进行敲诈勒索。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获悉,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

经过:去年3月底,被害人梁某使用的奔驰车(车主为其岳父尹某)在合安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梁某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多报损失,但保险公司一直未理赔。去年6月,梁某在网上出售该车,最终,车卖给了童某某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但保险未过户。去年9月,梁某致电保险公司放弃索赔。

去年10月6日,得知此事的童某某找到朋友孙某某,并商议由孙某某冒充警察,以梁某骗保案件要立案处理为由向其索要钱款。当天,孙某某打电话给梁某,并按照童某某提供的纸条称:“尹某,我是蜀山经侦二大队的张警官,你有个保险诈骗的案子在我手上,你现在钱还不送来,我们8日就要立案抓你了。”随后,孙某某向梁某索要5万元,并约定次日在蜀山交警大队旁的小区见面。

次日晚上,孙某某与梁某见面,见面后,梁某同意凑5万元交给自称“张警官”的孙某某。去年10月9日晚,孙某某按童某某指示,再次约梁某见面,并称梁某只需支付4万元即可。随后,梁某携款赴约,见面后,警方将孙某某逮个正着。两天后,童某某投案。

结果:庭审中,检方指控,童某某和孙某某的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童某某和孙某某均当庭表示认罪,最终,法院经审理当庭分别判处被告人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星哥点评:买个二手车都能发现这么好的“商机”,不得不佩服你们俩确实很有商业头脑。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坑谋拐骗只能自食其果。  ▋王鹏 孙娴 记者 马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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