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揪出两外逃贪官
华裔神秘“房姐” 4.8亿保释金震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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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突击搜查华人父女
意外揪出两外逃贪官

 

最近,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火遍全国,甚至影响到了海外。剧中,一位副市长丁义珍逃往美国,从而牵扯出了一大批腐败问题,引发了随后一连串的调查,上演了一部好戏。

但有时候,现实比电视剧更富有戏剧性。最近,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对一系列投资移民欺诈案件的调查过程中,竟偶然发现了两名中国外逃人员的身影。     ▋据《每日经济新闻》

华人涉嫌投资移民欺诈,遭FBI突击搜查

美国当地时间4月5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美联社和洛杉矶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FBI当天上午对加利福尼亚州圣盖博市希尔顿酒店挂牌的加州投资移民基金会、夏利士律师事务所以及亚凯迪亚和南艾尔蒙地的两处民房,以及一辆保时捷汽车展开突击搜查。

FBI此次搜查目标是3名华人。这三位华人分别是一位加州律师陈莹莹、陈莹莹的父亲陈达,以及陈达的女友曾芳(中国公民)。

FBI特工Gary Chen在搜查令申请书中写道:

从2008年至今,陈莹莹与父亲陈达以协助外国人办理EB-5(第五种优先移民签证)投资移民为由,收取每位投资者至少50万美元不等的投资款。目前,他们已经收到了100位中国公民总额高达5000万美元的投资款。这些投资款全部转入了陈氏父女的加州投资移民基金会和关联公司名下。

根据美国EB-5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设立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然而,陈氏父女以及曾芳在投资人的投资款到手后,向政府提出投资移民绿卡申请,一旦移民局批准临时绿卡,就把投资款还给投资人,或全部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花费,购买百万美元豪宅。实际上,很多外国移民申请人并没有真正在美国投资,也没有创造工作岗位。

也就是说,陈氏父女以及曾芳不仅欺骗美国政府,同时欺骗了投资人。

意外发现2名“红色通缉令”在逃人员

除了涉嫌进行上述移民欺诈之外,还发现,陈氏父女的客户中,有部分人的个人信息作假,信息作假的原因,则是因为他们的名字出现在了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的“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名单中。

搜查令申请书显示,至少有3名客户是中国外逃人员,而且他们最终还获得了美国“绿卡”。通过对照搜查令申请书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信息,这3位外逃人员中,包括“全球通缉百名外逃人员”13号在逃人员、曾任湖北省武汉市发改委主任的徐进,以及徐进的妻子,66号在逃人员、曾任中国人保湖北分公司副处长的刘芳。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信息显示,徐进和刘芳都于2011年5月出逃美国。徐进因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于2012年7月5日被红色通缉令通缉;刘芳则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湖北省检察院立案,2014年12月9日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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