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舒志兵 王响宁 记者 曹开发) 3月11日6时许,泾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在工作中得知,网上逃犯何某胜在泾县长途汽车站可能乘车外逃。发现情况后,特(巡)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长途汽车站排查。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对候车大厅及检票口进行排查。可是,未发现何某胜踪迹。根据所掌握的线索,民警判断何某胜应该就在附近。于是,民警逐一对已上车乘客进行排查。当排查到泾县至上海的长途客车上时,发现一男子出示一张名叫何某进的身份证。职业的敏感驱使民警仔细甄别,发现持证人容貌与身份证上照片存在差异。经比对,持证人就是网上逃犯何某胜。证据面前,何某胜不得不承认其使用弟弟何某进身份证外逃的事实。
经查,2015年,犯罪嫌疑人何某胜(男,49岁,泾县泾川镇人)在担任泾县百花苑物品管理有限公司副总及项目经理时,伪造手续,将该公司物管房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10万元,2016年6月22日被警方上网追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