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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食品”监管,亟须完善标准规范

 

2月17日,宁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内食堂及校园周边商店的食品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学校食堂餐具清洁度不够、校园周边小商店售卖“三无”、过期儿童食品等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处置,并将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月19日《新消息报》)

不仅仅在银川,各地校园周边店销售的所谓的“儿童食品”都是问题食品的重灾区。

之所以不少食品生产企业青睐于打着“儿童食品”“儿童专用”的旗号,实质上是一种销售噱头,给消费者一种误导,甚至以假乱真的营销概念。这类儿童“专用”食品之所以横空出世,频繁不断,质量参差不齐,种种乱象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正是市场监管和生产标准的双重缺失。

很显然,食品不该像药品一样,非要分为成人和儿童专用不可。

相对而言,市场是动态的,也是多变的,类似“儿童食品”的销售同样流通于市场之中。根据以往的执法经验不难推定,无论商家玩出什么花样,打出什么噱头,强化市场监管,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法宝之一。只不过,对于“儿童专用”食品进行有效监管,由于企业经济利益驱动和“儿童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并不明朗,使监管处于被动甚至盲区。

加之,依照惯例,监管儿童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大多地方只是对其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处罚主要以经济形式为主。很显然,这种处罚手段,容易形成一查即停、失查又反弹的恶性循环,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惩治“儿童食品”安全犯罪,当务之急是对“儿童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确保现有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能够适应“儿童专用”食品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新问题、新要求。同时,行业监管前移,从源头上扫除滋生“儿童专用”安全犯罪的环境条件,依法定罪追刑,除恶务尽理应不是一件过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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