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着力构建完善 “1+5”模式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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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药安全第一道“防火墙” 安徽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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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药安全第一道“防火墙” 安徽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关键点在基层,监管工作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12月19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在宿州召开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明确指出,2017年底,我省基层所标准化建设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底全部达标。

安徽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恒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宿州市政府代市长杨军致辞。宿州、蚌埠、池州、肥西、郎溪等市(县)食药监局作会议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深入到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朱仙镇,泗县屏山镇、大庄镇食药监管所,现场观摩学习了基层食药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监管机制建立、高效履职尽责、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安徽省高度重视食药监管工作。2015年8月12日,省政府印发了“研究巩固和深化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100号专题会议纪要,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事权划分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10月14日,李国英代省长又专门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汇报,提出并详细阐释了食品药品监管“1+5”模式,明确指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平安,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必须加强,不能削弱”。省食药监局已将基层所的标准化建设写入《安徽省“十三五”食药监管发展规划》,今年,省食药监局专门拿出1226.4万元用于基层所标准化建设。

徐恒秋强调,各地食药监局还要在优化机制、队伍建设、科学监管、履职尽责上下工夫,要充分利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等“四员”力量,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到2020年,乡镇监管队伍人数要达到0.4人/千人的配备标准,食品、药学、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人员所占比重至少达到30%;重点抓好推进“四化”建设和落实风险分级监管两项工作;认真落实好食品药品“三查三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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