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后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全省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称号,曾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她所带领的刑庭也连续多年获得各项殊荣,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等。
诠释“公正、敬业”法官形象
2010年,她办理一起被告人陈某、舒某等七人犯诈骗罪案件中,七被告人多次跨省诈骗后,诈骗敛财达30多万元,民怨极大。针对这一情况,主审法官方幼琴将工作的重心转向追赃,想尽一切办法,最后为10余名受害人挽回了大部分经济损失,其中一名受害人兰某在因妻子常年患病,一家人仅靠微薄的退休金生活困难时期,拿到追回的7万元赔偿款时,特意从亳州赶到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方幼琴手中。
尤其在严打整治活动中,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但方幼琴在刑事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18年。在审理一起涉及18人(多为未成年)的犯罪集团案件时,她带领刑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深入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办案期间,她因过度劳累而虚脱以致摔伤了左手,伤手疼痛难忍,然而,为了办好这个案件,她硬是谢绝了领导、同事们让她休息的劝告,带伤办案,通过连续三天不间断的庭审后当庭做出了公正判决。
展现“务实、创新”法官形象
凡是和她共事多年的同事都知道,她勤奋博学、精益求精,业务水平高,除了在工作上有一股“牛”劲,在钻研法律业务上还有一股“韧”劲。最令大伙佩服的是,她不读“死书”,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到的知识融会到具体工作中。
前些年,针对辖区交通肇事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她撰写了《我区交通肇事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一文,其中提出将城区黄山路商业路段改为单行道的建议,引起交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
力行“热情、为民”法官形象
“是你用正义的心灵和一颗善良的心,阻止了我在人生道路上再次犯错……”这是因犯盗窃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的25岁青年曹某自监狱里写给她的一封感谢信。而类似感激的话,她已记不清有多少当事人向她表达过。
2009年10月,她主审的被告人胡某犯遗弃罪案件中,被告人因与妻子离婚诉讼中,不服法院判决由其抚养儿子,便将当时年仅5年的儿子遗弃在火车上,后被诉到法院,作为主审法官,方幼琴多次深入偏远山区被告人的家中了解情况,当看到只有一间破旧不堪的土屋,70多岁的两位老人带着年仅5岁的男孩时,她在工作中第一次落下了泪,于是下定决心帮助这个贫困家庭。被告人胡某依法被判拘役四个月,她多次找他谈心,帮他重树生活的信心。之后,她多次与乡政府联系沟通,帮助其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每年的开学前及六一节,方幼琴第一个想到给孩子送去学费和学习用品,被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2010年底,她又积极努力向上级争取,为孩子争取到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省委联合举办的“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获得爱心资助1000元。
彰显“温情、关爱”法官形象
法官通常给人以威严的感觉,但方幼琴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不仅守护着法律的尊严,而且传递着温情,是她让法律有了温度。在从事刑事审判的岁月里,无数次她帮助失足少年重返课堂,为重获新生的青年寻找工作,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
“一身正气护天平,两袖清风为法官。”方幼琴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在审理一起盗窃罪案件时,被告亲属通过熟人带来厚厚一叠现金,说:“方庭长,只要你能轻判,多少钱好商量。”她听后强忍心中的怒火,告诉他法律不徇私情,一定要秉公办案。并动情地说:“请你不要玷污法官这两个字”,来人无地自容地走了。
方幼琴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铁面无私,一身正气。十几年如一日,在思想上筑牢了一道攻不破的防线,永葆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清正廉洁的品质。
人物简介: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方幼琴,自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8年来,创造了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连续11年达100%的良好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