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随着电影市场的火热,年末贺岁大片陆续上映。电影贴片广告涉嫌侵权的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观众反映,观看电影,影片开头广告越来越长,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为此,安徽省消保委联合北京、天津、河北等37家消费维权单位在合肥、北京、上海等9地,对全国各地15家影院贴片广告状况进行体验调查。
针对体验调查的结果,各地消费者组织认为,影院出售的电影票上标注的时间被默认为是电影放映时间,消费者花钱购买电影票是购买了电影服务内容,而非广告服务内容,如果放映前播放广告,就应该在售票时明确告知消费者。37家消费维权单位建议,相关部门要完善电影广告监管规章,明确规定有电影贴片广告放映的影院须在售票处进行公示,且要明确告知广告的时长,并在电影票的正面明确标注;对贴片广告的内容、时间要有明确的限制规定;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办法。
同时,37家消费维权单位呼吁,如果影院没有明确告知电影是否有贴片广告、广告时长,且占用了影片放映时间,观众享有退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