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同时,两所还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的873只扩大到950只。上述调整将自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是指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折算成保证金金额的比率。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要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保证金可以上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证券充抵。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决定了投资者提交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能折算成多少保证金。 ▋ 杨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