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腐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7亿多元!这一数额,使得66岁的庄耀成为中国“第一贪”。
11月1日至3日,广东茂名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广东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华西都市报》
涉案时间跨度14年 曾让国企起死回生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庄耀涉案的时间跨度长达14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9年至2009年,庄耀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437万余元;2002年至2012年,涉嫌为他人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50万元;2013年8月,涉嫌伙同他人销毁广东名居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会计账册。2014年10月,64岁的庄耀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
1950年,庄耀出生于广东省普宁市,曾是原海南牙叉农场知青。青年时代,他就读于中山大学经济系。
1996年,46岁的庄耀成为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彼时的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账面亏损达1.3亿元。
庄耀经过一系列改革,使该集团扭亏为盈,从1997年起,经营规模保持年均20%以上增速,逐步成为广东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
2005年,庄耀还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
“最牛房产商”曾表示 做房地产就像印钞票
被查前的庄耀,曾担任广东省政协委员,并常常发出惊人之语。
记者查询到近7年广东媒体有关庄耀的报道,发现从2009年开始,他常就楼市“放炮”。比如,2009年,他建议放开买二套、三套房的限制政策,“让有钱有能力的人去买第二、第三套房子,他们住不了会出租出来,没钱买房的人租房来住。”
再比如,2010年,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分组讨论时,庄耀曾大谈“卖楼生意经”。他当时称“做房地产就像印钞票”。他也正是因此,被网友称为“最牛房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