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刘女士向前街一号反映,2011年6月份,她在一家银行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近日,刘女士想取回已交纳的10万元本金,但生命人寿保险方面告知刘女士只可取出9.8万元。因为刘女士目前要取回所有本金的行为属于退保,所以无法全额退款。(9月18日《京华时报》)
事实上,在银行中推销保险本就是一件严格管理的事,银监会对此也是多次出台文件做出具体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不仅那些无资格证书的银行工作人员大肆向前来存款的顾客推荐保险,而且那些保险公司的保险员也是在银行的地盘开展业务。在银行的大力支持下,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非常可观,遭致投诉也是频频增多。
一个合格的保险业务员,不是随意夸大一项保险业务的好处,而是实事求是,分析每一项保险业务的利与弊,帮顾客做好理财参考。但一些银行保险员,将保险夸得天花乱坠,有的甚至在保险合同上“做手脚”,刘女士遭遇合同期104年的保单,就是典型一例。
也许,忽悠储户买保险,银行因此获得了大量的利润,但却失去了储户的信任,陷入了信任危机。因此,不管是出于银监会通知的要求,还是出于对客户的负责,银行都必须严控保险业务的开展,不能靠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