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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求“打赏” 令消费者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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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求“打赏” 令消费者很反感

□ 舒心萍
 

随着发红包的兴起,北京越来越多的餐馆引入了“打赏”机制,如果对服务员感觉满意,顾客可以现场扫二维码支付“赏钱”。对于收费新模式,没有给小费习惯的中国消费者普遍表示反感。记者走访了解到,个别餐厅实施的打赏制由自愿走向索要,经消费者投诉后餐厅已紧急叫停。(8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本来,消费者到餐馆就餐,图的是就餐环境舒适,饭菜质量较高,服务人员热情周到,并且也渴望餐馆给点打折优惠,以此,使得自己的就餐心情愉悦,消费得到实惠。然而,在就餐结束结账时,突然冒出一个求“打赏”的人来,不仅没有得到餐饮优惠,反而还要额外支付几元钱,届时相信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感到很不舒服,心里也会有些添堵。尽管“打赏”的钱并不多,一些消费者也不会在乎这点“小钱”,但是整个就餐的好心情都会瞬间被破坏。

对于一些餐馆自创的“打赏”做法,中烹协及消协人士则称,“打赏”制必须建立在顾客自愿的基础上。言外之意,“打赏”是合理的,只要消费者自愿就行。对此,笔者认为,自古以来,国人就餐就没有自愿“打赏”的习惯,这是因为在大家的心目中,就餐正常付费,天经地义,餐费中既含有饭菜费用,也含有服务费用,在结账时一清二楚。过去,餐饮单位都喜欢给消费者打折优惠,目的也是旨在多揽回头客。而现在一些餐馆不去创新经营方法,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反而另外搞什么求“打赏”,显然就属于一种经营上的弱智,也是一种变相的乱收费,别说不会有人自愿去“打赏”,就是被迫“打赏”了,也会从此对餐馆失去信任。

其实,餐馆经营,靠的是价廉物美的饭菜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以多吸引“回头客”来促进餐馆的经营和发展,而一些餐馆靠所谓的“打赏”来经营,就只能是暂时赚点小钱,最终丢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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