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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贵强拆”事主告赢国家司法部 申请3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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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贵强拆”事主告赢国家司法部 申请3亿赔偿

 

因被认定在“史上最贵强拆”中拒不受理行政复议的做法违反规定,国家司法部近日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败诉。

媒体此前曾报道,2012年4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对一私人博物馆强制搬迁,而博物馆主人刘光嘉、朱荣周夫妇称,拆迁中,闵行区公证处公证员对数百件玉器、数千块奇石等诸多珍贵藏品并未逐一登记在册,公证视频中甚至出现工作人员疑似“当场分赃”的对话。刘朱夫妇此后提起近3亿元国家赔偿申请,引起舆论关注。

对于公证视频中疑似“分赃”的对话,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15年8月26日一审判决认定其“明显有悖常理,缺乏证据佐证,不予采信”。紧接着,刘朱夫妇向上海市司法局等部门投诉闵行区公证处及有关公证员。2016年1月14日,上海市司法局《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答复书》称,法院认为刘朱夫妇的主张不能成立,同时该局也未发现公证员哄抢财产。

“案中案”由此产生。2月29日,刘朱夫妇向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其责令上海市司法局对闵行区公证处及相关公证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3月7日,司法部《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告知函》认为,上海市司法局作出的《答复书》对刘朱夫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故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刘朱夫妇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炯明不同意司法部《告知函》的说法。

8月10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决司法部败诉。判决认定,司法部在《告知函》中认为“上海市司法局作出的《答复书》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认定,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而作出的《告知函》“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的结论亦属错误。

最终,北京市三中院判决撤销司法部前述《告知函》,并责令司法部针对刘朱夫妇的行政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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