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官枉法裁判 被依法提起刑事公诉
治死人后 非法诊所照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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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死人后 非法诊所照常营业
为牟福利,霍邱两任卫监科长“放水养鱼”
□ 记者 雷强
 

非法行医治死人后竟然可以继续干下去,无照无证只需要缴纳罚款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干起医生的活。非法行医者之所以如此猖狂,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缴了罚款。作为执法机构的霍邱县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为了保证自己的福利待遇,两任科长对非法行医者均采取以罚代刑的方式……

1 治死人后非法诊所照常营业

据了解,此案案发缘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联合专项行动。20年初,霍邱县检察院、公安局在“查办打击非法行医背后渎职犯罪专项行动”联合调查中发现,该县非法行医者陈某、吕某、凌某三人被该县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给予责令停止执业、罚款等卫生行政处罚三次。非法行医者李某某、桑某、李某被卫生行政处罚两次。按照规定,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就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但这六人不仅没有被移交司法机关,反而仍在非法行医。不仅如此,其中,李某在2014年7月因非法行医造成一人死亡。

记者从相关案件材料中看到,霍邱县公安局关于“岩某非正常死亡”的卷宗材料及对李某的询问笔录证实:2014年7月6日,岩某在李某的诊所因感冒治疗时出现异常,被送至周集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李某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李某赔偿死者家属40万元。死者家属将不要求追究李某任何责任,随后岩某的尸体被其家属火化。

2 163名非法行医者被罚款45万

按说,李某等人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作为承担卫生监督任务的行政执法部门——霍邱县卫生监督所应当知道并作出处罚。但李某不仅平安无事,反而继续非法行医。

李某的证言证实:他自08年起在霍邱县周集镇开办口腔诊所,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2年秋,霍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花某等人来到诊所说不能再干了并要了号码。几天后花某打电话让他去接受处罚,因为诊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罚款400元,票据是花某开的。2013年冬的一天,他在富矿村卫生室上班时,花某打电话说卫生监督所的人在诊所,让他过去一下。他去了后花某说诊所又开门要接受处罚,当时没说罚多少,过了几天被告知要罚5000元。他当时只交了2000元,花某开的收据。过了一段时间,卫生监督所的人又打电话让把剩余的钱交上,他就又去交了3000元。卫生监督所每次来检查都没有强制关门,就是罚款,交了罚款后可以继续干。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4年,霍邱县卫生监督所以医疗机构监督科为主共处罚非法行医者163人,罚款合计451120元。

3 为牟福利以罚代刑已成惯例

记者了解到,该案中,以罚代刑已成惯例。从2007年任霍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的花某,到2014年8月接任的何某均没有逃脱此套路。

据非法行医者凌某的证言显示,他开办个体牙科诊所三十多年了。他没有乡村医师资格,也没有职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每次卫生监督所来检查,问有没有证,他说没有,来检查的人登记后要个电话号码就走了,没说不准再继续干,也没有没收过设备、药品,就是隔几天打电话让他去交罚款,他去把罚款交了就没事了。

周集街上有七八家个体诊所都是交了罚款后继续干。

为何要坚持以罚代刑?花某给出了最终的解释。卫生监督所的罚款经银行交到财政,财政按比例返还,返还部分由所里作为办公经费使用。

4 两任科长相继落马带出窝案

原审法院查明, 霍邱县卫生监督所是承担卫生监督任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等职责。法院认为何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花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王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免予刑事处罚。

日前,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后认为,何某、花某及王某,玩忽职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应依法惩处。二审维持对花某犯玩忽职守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的判决。改判何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王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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