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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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兄弟以盗窃罪被起诉,四人获刑”追踪报道:
阜阳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本报记者
 

2015年12月,颍上县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宋启颍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宋启辉、宋启振、宋启山有期徒刑十个月;其中李志全因未满16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从拘留到庭审这一过程中疑点重重,所以对于这一罪名和判决,五位嫌疑人的家长都不服,并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上诉(1月15日本报曾报道)。今年5月30日,阜阳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这份判决,要求发回重审。

案件回顾:五兄弟涉嫌盗窃被起诉

2015年1月4日,宋启颍和宋启辉兄弟俩被警方带走,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宋启振、宋启山和李志全。后来家长被告知,五人和2014年9月15日晚发生在颍上县工业园区的一起电动车盗窃案有关。

家长们认为,案发时间段,五位嫌疑人都和家人在一起,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在庭审时,宋启颍、宋启辉、宋启振等人都当庭翻了供,并称在审讯时遭到了警方的威胁和恐吓,他们根本没有盗窃电动车一事。

在强烈要求下,五位嫌疑人家长在庭后观看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发现视频中实施盗窃的并不是自己的孩子。于是,他们申请要求对监控视频进行“人像同一性鉴定”,让权威的第三方作出科学精准的判定,可法院却驳回了申请。

阜阳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5年12月14日,颍上县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宋启颍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宋启辉、宋启振、宋启山有期徒刑十个月;其中李志全因未满16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宋启颍、宋启辉、宋启振等人不服判决,并向阜阳中院提起上诉。

针对该案,阜阳市中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了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辩护人的意见,决定不开庭审理。

2016年5月30日,阜阳中院对案件审理终结,认为原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颍上县法院的原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

当事人:出来之后见人都是低着头

“我是2015年11月4日出来的,回到家里感觉身边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好像我脑门上写着‘小偷’两个字,让我感觉抬不起头来。”宋启振说,他每天都非常压抑,心里有阴影,晚上睡不着觉,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平时在一起玩得比较好的同学、朋友都相信他不是小偷。

宋启辉告诉记者,被当成小偷给家人带来了很大伤害,自己也被别人瞧不起,出来之后见人都是低着头,“不想出门,一出门还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家长:拿到裁定书并没有丝毫轻松

拿到了中院裁定书后,宋启颍的父亲宋国学称,他没有丝毫的轻松。他对记者说,虽然律师告诉我说要相信法律,法院会还孩子清白,“但即使将来翻案了,能够证明孩子不是小偷又能怎样,这件事对孩子及我们家族的影响会不会就没有了呢?”

回想起这事,宋国学至今气愤难平,“两个孩子是被戴上手铐从家里带走的,村里人都看到了,感觉好丢人”、“老大宋启颍在被抓前刚结婚才几个月,出事后,儿媳一气回了娘家,要和儿子闹离婚”、“原来这几个孩子都很活泼,现在都变了一个人,不愿意出门,也很少跟人说话”……

“孩子还都很小,未来的路还很长,现在都面临着要找工作、找对象,孩子被整成这样,法院还迟迟不给个说法,我们等得心焦啊!”宋启山的父亲说,“这样的等待对于我们整个家族来说实在是太漫长了,希望法院能早日还我们一个清白,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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