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妻子长期与男子董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被告人赵某心生怨恨,邀上儿子一起捅死“情夫”董某。5月18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赵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站上法庭。
怀疑妻子出轨,丈夫携儿子捅死“情夫”
现年48岁的赵某,安徽淮南人,初中文化,在合肥蒙城北路开一家土菜馆。
经依法审查查明,赵某因其妻林某与被害人董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而心生怨恨。 2015年6月12日,赵某得知林某与董某在合肥市庐阳区某民房,遂携带匕首前往。途中,赵某打电话给其子小赵(另案处理),让小赵也前往该处。
父子二人见面后,赵某让儿子拨打妻子电话,以确认妻子是否在房间。 被害人董某发觉后,持刀从房间出来,赵某见状上前对董某腹部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经鉴定,董某系被单刃锐器刺切致心脏、肺脏等重要脏器破裂致大失血死亡。当天,赵某到庐阳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检方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没想过杀人,只是为了捉奸”
法庭上,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赵某持有异议。他认为自己不是想要对方性命,应该属于故意伤害,另外,他并不是看到对方就拿刀捅对方,而在这之前两人发生了打斗。
“我当时想来捉奸,让对方无话可说,将对方捉住后让民警来协调,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人。”赵某说,主要是让他不要和我老婆在一起了。据赵某供述,其妻子与对方有不正当关系已经有3年时间,对方几年前去他家的土菜馆吃饭,后来与他们相识。
对于赵某的辩解,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称,赵某使用的匕首是事发之前才买的,所以是有准备杀人,“在尸检结果上,死者身上有25处刀伤,因此应该认定故意杀人罪”。
此外,受害人家属向赵某提出了56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赵某表示,愿意协商经济赔偿,“卖房子也愿意赔。”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