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蜀山区教体局民生办获悉,2016年春季蜀山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近尾声,732名高中生将接受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重要教育民生政策,该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该政策从2010年秋季开始实施,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今年,蜀山区接受普通高中资助学校为十七中、三十四中、小庙中学、安徽大学附属学校。为将此项教育民生工程落实到实处,蜀山区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第一时间布置具体工作,并按照资助指标数,对照标准,严格执行三级评审、二级公示制度,从普通高中贫困生数据库中筛选受助学生。各校还专门组织对受助生进行抽查,确保受助生符合在籍在校的要求,以防休学、转学等有学籍变动情况的仍在享受资助情况的发生。目前,蜀山区受助的732名学生已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新增贫困生普高资助专用卡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