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毒品130公斤 多名毒贩被判死刑
“三人团伙”入室盗窃 16岁怀孕少女当“主力”
要求复婚遭拒 男子掐死前妻
下一篇4 2016年5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最大贩毒案在阜阳一审宣判
涉案毒品130公斤 多名毒贩被判死刑

巩彬 记者 杨文艺 文/图
 

星报讯 5月10日下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一起毒品贩卖案件。被告人秦伟明、谷山玉、刘燕、陶俊良、王磊、石乐、李海军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涉案毒品多达130公斤。当日,阜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该案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徽省最大的一起毒品贩卖案件。

据了解,此起贩毒案件因涉案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员对整个案情认真梳理证据,准确把握定性,并对涉案7名罪犯作强有力的指控。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刘燕、秦伟明、陶俊良、谷山玉、石乐、王磊等6人筹集1060余万元毒资,由秦伟明、谷山玉、石乐驾乘大货车于2014年2月19日晚运送毒资经昆明至西双版纳,从境外毒枭处购买大量毒品。然后再由谷山玉、李海军等人负责将毒品转运回阜阳。

2014年3月12日凌晨,侦查人员在西双版纳景洪市皮二停车场将谷山玉等人抓获,警方当场查获内用10个红色塑料袋包装的5编织袋疑似毒品,后经称量,该10袋嫌疑毒品共净重130033.1克。

当日法庭上,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贩毒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对秦伟明、谷山玉、刘燕、陶俊良4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对石乐、王磊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李海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