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反映,称学校强制本学期修了体育课的所有女生进行跳操训练并为即将到来的校运动会进行表演,未按要求参加者体育课成绩将被扣分;同时,有部分女生称学校统一发放的跳操所着裙裤过短,动作大时容易走光,有失雅观。
(5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裙裤过短,容易走光,于是为参加跳操的女生统一发放打底裤,防止走光,似乎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不过,学生最不满的其实是学校强制她们参加运动表演,而不仅是裙裤过短。只发一条打底裤,并未完全满足学生的诉求。
按理说,参加学校的运动会表演并非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应该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学校要求所有修了体育课的女生均需参加跳操活动,就算修了健美操以外课程项目的女生也不能例外,这其实违背了学生的意志,伤害了学生的选择权。
而校方所谓“跳操表演并非强制,扣分也只是约束机制”的回应根本就自相矛盾。俗话说“分、分、分,学生的命根”,我们知道,学校对学生的评价体系完全建立在分数的基础上,现在学校以扣分作为“约束机制”要求学生参加跳操,这不是强制是什么?
所以,我们不应该把注意力都放到短裙上。就算不穿短裙,没有走光的风险,也不应该强制学生参加跳操。这才是问题的本质。其实学校完全可以换另一种方式来组织学生,比如将约束改为奖励,对参加跳操的学生每人加5分,就比给不参加的学生扣5分更容易让人接受。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校让学生跳“短裙操”,缺的不只是打底裤,更是缺少正确的教育理念。现在,打底裤给学生补上了,但教育理念的这一课,更应该及时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