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12时许,在合肥金寨路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校园内,两名女生并排行走时,突然,一名男生冲过来,将一瓶酒精浇在其中一女生身上,并迅速点燃,导致该女生身体多处严重烧伤(本报曾报道)。昨日,被告人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站在了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面对检方的指控,他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对于被害人小娟(化名)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请,他也表示愿意赔偿。
A 被告人当庭认罪 案发前,整夜未睡,想得脑子快炸了
昨日上午10:15,庭审正式开始,被害人小娟并未到庭,她的妈妈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了庭审,被告人袁某某的父母则坐在旁听席上旁听了庭审。即将于下个月迎来19岁生日的袁某某稚气未脱,站在被告席上的他情绪平静。
检方指控,袁某某和小娟因恋爱纠纷产生矛盾,袁某某不满,并预谋报复。去年8月15日12时许,在合肥市金寨路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内,袁某某将酒精泼洒在小娟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致使其面部、前胸、后颈等部位被烧伤,经鉴定,小娟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评定为工伤七级,检方认为,袁某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指控,袁某某当庭表示无异议,并称自己认罪服法。他辩称,自己原本只是打算吓唬一下小娟,“产生恐吓效果。”对此,公诉人驳斥道,袁某某在案发前,精心选择了浓度高达95%的酒精,且上网查询了酒精点燃后会产生的危害后果,“他是有准备、有策划、有埋伏作案,且作案手段十分残忍。”
在此后的庭审中,袁某某坦陈,因恋爱纠纷,他对小娟心怀恨意,案发前,因怀疑小娟谈了男朋友,怒火中烧的他萌生了“用酒精把她烧伤”的念头,“案发前一晚,我整夜未睡,一直在想事情,想得脑子快炸了。”
案发当天早上,他决定动手,并揣着事先网购的两瓶酒精去了学校,“因为学校人太多,我就没动手。”因知道小娟中午会去安徽建筑大学的食堂吃饭,他便带着酒精,埋伏在校园里并动手,“因为当时大学校园里人少,且附近工地有沙子,我想着,如果我想灭火,可以用沙子。”他说,自己的打算是将小娟烧伤后,让她在医院里躺个一年半载,自己去坐牢,“我觉得,烧了她,我有赢的感觉。”
据了解,在案发前,袁某某还曾不止一次口头威吓过小娟,为此,小娟的父母还曾找过袁某某的老师和家长,但收效甚微。
庭审中,在小娟妈妈的一再要求下,袁某某及其父母看了小娟的伤情照片,看完后,袁某某低下了头,并沉默不语。
B 公诉人曾承办过“周岩案”,当庭提出量刑建议
公诉人当庭表示,自己曾承办过“周岩案”,此案与“周岩案”有着诸多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本案中,袁某某作案系有准备、有预谋、有埋伏,作案时非常直接,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袁某某将可燃燃料向被害人身上泼洒,点了三次火,案发前上网了解危害后果,并精心选择了作案地点,他想了一晚上,最终痛下决心……”公诉人说,这些都表明此案情节极度恶劣,手段极度残忍,并建议法院依法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10年以下。
针对检方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袁某某的辩护律师表示,鉴于袁某某平日表现良好,没有前科,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具有自首情节等,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4年以下刑罚。对此,公诉人表示,建议法院对袁某某判处最低刑不低于6年有期徒刑。
C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92万余元
除了要求追究袁某某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外,被害人小娟及其家人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袁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92万余元。
对此,袁某某当庭表示,自己愿意进行赔偿,“我的父母在能力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不了,我刑满释放后,自己挣钱赔。”
在进行最后陈述时,袁某某向小娟的妈妈鞠躬致歉,其父母也表示,向小娟及其家人表示最大的歉意。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5月5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曾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但袁某某的父母并未到场,袁某某的代理律师也未告知愿意赔偿的金额。法院庭后还将安排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一事进行调解。
D 被害人伤口痛痒,已被一所大专院校录取
提起女儿小娟的现状,她的妈妈泪流满面,“因为伤口痒痛,女儿彻夜难眠。”她说,由于痒痛难忍,小娟甚至说过“想轻生”之类的话,“听她这样说,我心如刀割。”每天夜里,她和丈夫都会轮流守护女儿,“开庭前,我们还特地拜托亲戚看护她。”
据悉,下个月,小娟将前往上海接受激光治疗,“医生说,未来,她至少还要做4次手术,相关费用按最低估算至少要150万元。”她说,前期治疗已花去约10万元,其中袁某某家人支付了约9万元,“可女儿出院后,他们连个电话也没打过,我打电话给他们,他们也不接。”
“如果没有这件事,女儿下个月将参加高考,如今高考也无法参加了。”小娟的妈妈说,令她欣慰的是女儿通过自主招生考试,如今已被合肥一所大专院校录取,“按她的成绩,本该能上更好的学校,可这件事改变了一切,她不仅身上留下疤痕,原本乐观开朗的她性格也变了,变得十分低落,不愿意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