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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竞价排名不能缺失“道德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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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竞价排名不能缺失“道德血液”

□ 刘建国
 

魏则西的不幸遭遇,在微博、微信持续刷屏,百度公司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昨天,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此事件及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5月3日《北京青年报》)

百度是一个企业,但一个企业不能仅仅停留于盈利多寡的考量,其还应该流淌“道德血液”。将医院进行竞价排名,在搜索过程中进行“误导”,表明了百度采取极端措施去追逐巨额利润,这种做法已然悖逆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原则。功利追逐面前,更多人认为,正是由于百度与莆田系的联手,才最终钻了法律制度的空子,并沦为嗜血的恶魔。其实,立足于法律视角,百度的竞价排名并非处于法外之地,而是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很明显的一点在于,当前百度所推出的莆田系医院的竞价排名,本质上属于一种植入广告。通过报道来看,在2013年莆田系民营医院在百度投放广告高达120亿元,其中大部分广告费都被投入到搜索引擎。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如此来看,当前百度通过竞价排名为莆田系民营医院做广告,表面上虽不具有明显的广告形式,但实际上具有广告属性,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如何倒逼网络企业守法自律,不能止于口头上的说教,而是应该确保法律得到贯彻和实施。唯有如此,才能倒逼百度恪守和遵循法律规定,让“道德血液”融入企业的经营理念中,让医疗行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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