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广州岗顶某医院门口发生一起黑救护车抢生意,致昏迷患者被困5小时无法转院的恶性事件。半年多过去之后,记者在广州各医院暗访发现,黑救护车不仅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已成为运送在广州就医的病人进行转院、出院的主力军。(5月3日《南方都市报》)
黑救护车收费过高还在其次,关键是安全无保障。事实上,黑救护车参与急救服务,且生意火爆,并不是广州的独特现象,几乎遍及各地。特别是,黑救护车屡禁不绝,或许也表明,其顽强生命力背后,必然有足够的利益驱动。比如,此前有媒体称,一些医院或急救中心,将危重病人“倒卖”给黑救护车吃回扣。
不可否认,黑救护车设备简陋,救护不专业,没有制度约束和安全保障,存在诸多致命弊端。再者,其承载太多的利益纠葛,一旦上路运营,就改变了救护车向社会提供公共急救服务的属性,使其变成了一桩“买卖”。既然急救服务成了一桩“买卖”,就会以逐利为主要目的,甚至“要钱不要命”,让急救服务失去了人性温度,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
事实上,各地均对急救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包括硬件、人员配置、出诊时间、收费标准等。问题是,目前我国城市120急救模式,仍按1984年制定的“每5万人一辆救护车”的标准设置,救护车和急救人员都不能满足需求,造成“物以稀为贵”还在其次,更让黑救护车乘虚而入,与急救中心、医院进行幕后交易。虽然救护车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定,有关方面一再强调急救服务的公益性,但黑救护车游离在监管之外,向患者漫天要价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医院或急救中心重利益、轻监管,当甩手掌柜,甚至为了敛财,不惜将危重病人“倒卖”给黑救护车,更是让急救服务驶进了“要钱不要命”的歧途。
可见,黑救护车抢位,源于公共急救缺位,当引起各地卫生部门警惕和反思,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急救制度。整治黑救护车,查处相关医院或急救中心,固然重要。但黑救护车如此猖獗,显然不能仅仅寄望于有关部门的整治,只要利润空间依然巨大,逐利冲动就不会自动消失。因此,应建立和完善非营利性的120救护体系,这才是医疗保障体系发展进步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