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4月14日广州花都区横潭村一民宅起火造成一人死亡事件已有3天的时间,但一段死者去世前在阳台火海中呼救的42秒视频在网上疯传,并在线上线下引发广泛争议,不少声音直指视频拍摄者残酷冷血,舆论持续发酵中。(今日本报03版)
一户居民楼上突发大火,楼内男子被大火逼到一个外窗的防盗窗上,哭喊着大声呼救……面对这样的场景,恐怕很多人都不敢去看。而这位拍摄者却稳稳地将其拍摄了下来,其心态如何,的确值得怀疑。
面对他人落难,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伸以援手,或者去报警。根据记者的调查,这位拍摄者与当时起火居民楼中间整整隔了一栋房子的距离,而且与相邻的楼层还隔了一片大约50厘米的铁丝网。换句话说,这位拍摄者是没有能力去帮助那位死者的。这位拍摄者在救人问题上没有过错,其过错就在于广东消防微博中所言的“不要求你是超人能飞过去破网救人,但在熊熊燃烧的烈火和男子绝望的哭嚎声中,残忍的42秒!你的手机端得好稳!”
看到生命逝去,最好的姿态是什么?很难去说。但绝不该是去记录下“这个人最没有尊严和最无助的时刻”。这难免让人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看到有杀头的场面,那时的人是要去看热闹的。鲁迅讽刺那时的看客麻木。如今,当人们面临他人的死亡之时,难道还是像一百年前那样去麻木地欣赏。哀叹几句,感伤几句“生命真是脆弱。想过去救他,可什么工具都没有,最后烧死了”,却忽视了自己所带来的是更大的伤害。
指责个体不如反问,我们的课堂设置里有没有生命教育,我们的家庭教育里有没有太多的对死亡的忌讳?我想没有。现实中,有太多的学生殴打同学的视频,有太多自感遭到社会不公待遇,转而伤害更加弱势者。这一切原因何在?恐怕都是对生命缺乏应有的敬畏。在很多人的眼中,生命如草芥,在有些人脑海中,从来就没有考虑过生命是什么,人们该敬畏什么。
但愿“残忍42秒”能引起人们更多的反思,审视一下内心,问一下自己究竟该如何做到敬畏生命,毕竟没有敬畏谈何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