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杀人疫苗” 更应升级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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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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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杀人疫苗” 更应升级行业监管

 

济南警方通报称,2010年以来,庞某卫母女非法经营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销往18省市,涉案5.7亿。专家表示:这是在杀人,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或致人死亡。目前,庞某卫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众所周知,国内二类疫苗利润丰厚。当巨大的利益驱动,碰上存有漏洞的监管体系,发生此类骇人听闻的事件,似乎不难理解。从报道中可知,该起案件表明,二类疫苗流通上下游存在两个缺口:疫苗从上游具备疫苗销售资质的药企人员处流出,经庞某卫等疫苗贩子倒手由“外管道”再次进入“内管道”,流入疫控部门、接种单位。在这种脱离监管部门监管的“体外循环”违法销售模式里,疾控部门和接种单位的一些个人可能成为利益既得者,滋生腐败。

现在的问题是,仅仅庞某卫母女,便能利用疫苗流通上下游存在的两个缺口,利用二类疫苗销售领域的“潜规则”,大肆销售这么多问题疫苗,让人不敢想象的是,在全国范围内,还有多少人利用所谓的缺口和“潜规则”,在做同样的“生意”?在整个疫苗市场上,又有多少疫苗,是类似的问题疫苗、杀人疫苗?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国家的相关制度可以实现对疫苗的监管,但从此案来看,此案的发生实属不应该,嫌疑人非法销售疫苗多年才被发现,说明监管部门在落实监管上有漏洞,未监管到位。所以,严查严惩、一追到底是当务之急,非常重要;升级行业监管,补牢缺口漏洞,彻底铲除二类疫苗销售领域的“潜规则”利益链,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更为迫切、更为重要。因为,各类疫苗最大的接种人群,还是未成年人。

都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如果疫苗问题频出,他们的健康都不能保证,谈什么未来和希望?谁又该对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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