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京报》 昨天上午,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接受采访,回应“武威警方1月7日抓获《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一事,详解检方调查组的调查经过和调查结论。
路志强说,武威警方控制记者张永生一事发生后,社会舆论广泛关切,为此从省检察院和兰州市检察院共抽调35名调查人员组成调查组,并邀请2名全国人大代表及律师身份的特约检察员和记者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各1名参与,最终形成调查结论。
路志强说,张永生目前共有核查证实4起涉嫌敲诈勒索事实,这4起都有证人证言及同步录音录像相互印证,本人也供认不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张永生在哪里被警方带走?
记者梳理发现,网上流传后经相关人士证实的《兰州晨报》社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公开信称,1月7日15时40分许,武威市浙江大厦附近进行消防演练,点火后因处置不当引发火灾。16时许,张永生和妻子分手,驾车从家里出发,将随行的孩子安顿到朋友家中离去。16时40分许,兰州晨报获知该消息后立即联系张永生,想让他核实火灾情况并予以采访,发现失联。
随后有媒体报道,张永生是在距火灾事发现场不远处被警方带走。
而据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7日17时许,该局刑侦一大队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凉州区“西津洗浴广场”有人实施卖淫嫖娼活动,进行盘查后,在凉州区“西津洗浴广场”307房间内查获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张永生和李某。
检察长回应:
路志强说,有媒体称张永生在采访途中被抓不是事实,他们调取了录像和证人材料,看了洗浴中心的录像,张永生确实是1月7日在洗浴中心被抓。
2、卖淫嫖娼变成了敲诈勒索?
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凉州区公安局刑警队1月7日下午以涉嫌嫖娼拘留张永生,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后凉州区公安局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又显示,张永生因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后于1月25日被批准逮捕。张永生被抓的原因究竟是哪一个,引发质疑。
1月8日,凉州区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张永生立案侦查,并于1月18日提请批准逮捕。1月25日,凉州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永生批准逮捕。
关于张永生涉嫌嫖娼问题,核查工作组认为,凉州区公安局以张永生有嫖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检察长回应:
路志强表示,张永生最开始以涉嫌嫖娼被抓,省检调查中也已对此作出结论:张永生涉嫌嫖娼事实不清,并对当事责任民警予以处理。其中3名参与抓捕的民警被停职一个月,并作了诫勉谈话。
“3名民警不存在执法错误,只是执法不规范。”路志强说,武威当地公安机关已作出国家赔偿,赔偿1098元,张永生在取保候审后不久就已经领取。
3、敲诈勒索5000元如何认定?
据甘肃省检察院通报,经核查证实,2009年3月以来,张永生利用其《兰州晨报》记者身份,以报道负面新闻对多个单位和个人进行要挟,其中敲诈勒索人民币5000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永生供认不讳,并有证人证言及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相互印证。
根据目前查证的事实,省检察院核查工作组认为,张永生虽然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但鉴于涉案金额不大、本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已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张永生取保候审。
但也有媒体对张永生6年涉嫌敲诈勒索数额仅为5000元提出疑问。
检察长回应:
路志强说,张永生目前共有核查到4起涉嫌敲诈勒索事实,这4起都有人证、物证及其本人供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4起事实不只是针对政府,所认定的共计5000元的涉案款也全是现金。
路志强说,这4起涉嫌敲诈勒索的事实时间跨度从2009年到案发的2016年1月7日。这些事实有群众举报,也有他自己交代的,其中涉嫌的案情不止这4起。检察机关觉得这4起证据确凿可以公布,其他尚需进一步查证的,没有对外公布。目前对张永生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4、张永生是否受到疲劳审讯?
此外有媒体报道称,张永生在被抓前曾同时称自己因报道当地负面新闻受到威胁,还发生过被要求调走等情况,且在关押期间曾被疲劳提审。
检察长回应:
路志强说,张永生案当地仍在继续侦查,检察机关也督促武威凉州公安分局抓紧办理。对于有关媒体报道张永生被疲劳审讯的问题,路志强说,张永生本人没有反映,他们也没有接到这方面的反映。